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班相关要求
(经省体育局群体处审定)
一、关于培训要求:
1、各承办单位将培训方案于培训前1个月交省社体中心报省体育局群体处。
2、按培训时间及方案,下发培训班补充通知,交省社体中心报省体育局群体处。
3、各承办单位在培训班结束后一周内将《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审批表》、《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评审登记表》、《全民健身志愿者审批表》、《全民健身志愿者评审登记表》,集中汇总交省社体中心报省体育局群体处。
4、各承办单位在培训班结束后2日内,将培训班简讯、培训班照片以及总结交省社体中心报省体育局群体处。
5、各承办单位完成培训人数以录入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人数为最终人数,并在全省予以通报。
6、各承办单位在培训结束后一月内,应先将参加培训人员录为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并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中申请晋升一级指导员,且各地市管理员在社会体育指导员管理系统中予以推荐,省体育局将在评审完后,依据省体育局文件在管理系统中予以审批。
二、关于培训经费
1、培训班承办单位在当地选定省级政府采购定点宾馆;
2、各承办单位将培训方案、培训补充通知、经费预算、省级政府采购定点宾馆发票、收款单位信息(含开户行、账号),于2012年8月15日前报省社体中心;
3、省社体中心在收到全部资料后,一月内将培训经费支付给培训单位。
三、证书填写要求
1、证书编号:(由省体育局统一填写)
2、证书填写:
贴好照片并按要求将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指导项目(填写一个项目)、指导地点、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填写完整,审批单位填写为:湖北省体育局,日期按发文日期填写(由省体育局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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